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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更新時間 2025-01-01 08:01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公司核名 通過率高 公司注冊 當天出證 公司注銷 快速解決 聯系電話 15137162782 聯系手機 15137162782 聯系人 高經理 立即詢價 |
詳細介紹
有限合伙更加穩定。
普通合伙中,一旦有合伙人死亡或退出,合伙一般即告解散,特別是對那些投資周期長、見效慢的合伙企業更為不利;有限合伙中,有限合伙人的死亡、破產等對合伙并不產生實質性影響。有限合伙企業的法律地位相對獨立,可以通過建立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制度、有限合伙人的出資轉讓制度等保持企業的長期經營。有限合伙人責任的有限性,決定了其出資應具有可移轉、可隨時兌換性等清償功能。這就使有限合伙成員流動而其在合伙中的投資份額不動,確保合伙資本的穩定和合伙的長期穩定。由此可見,有限合伙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強于普通合伙。
2、有限合伙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。
普通合伙中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一旦合伙經營失敗,合伙人不但得不到合伙財產,而且還要用個人財產償還合伙債務。高風險使得投資人非常謹慎,相互信任成為合伙的重要條件。而有限合伙由兩種合伙人組成,即至少應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。兩種合伙人所負責任形式不同。有限合伙采取混合責任制,有限合伙責任制無限責任制并存于一個有限合伙之中,這使普通合伙人的無限責任部分也得以減輕。由于有限合伙承擔有限責任的規定,吸取了公司有限責任制的長處,拓寬了融資渠道,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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