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
              關注微信
             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
              全國服務熱線15137162782

              鄭州公司注冊 代辦 代理服務AAA

              更新時間
              2025-01-01 08:01:00
              價格
              請來電詢價
              公司核名
              通過率高
              公司注冊
              當天出證
              公司注銷
              快速解決
              聯系電話
              15137162782
              聯系手機
              15137162782
              聯系人
              高經理
              立即詢價

              詳細介紹

              有限合伙更加穩定。

              普通合伙中,一旦有合伙人死亡或退出,合伙一般即告解散,特別是對那些投資周期長、見效慢的合伙企業更為不利;有限合伙中,有限合伙人的死亡、破產等對合伙并不產生實質性影響。有限合伙企業的法律地位相對獨立,可以通過建立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制度、有限合伙人的出資轉讓制度等保持企業的長期經營。有限合伙人責任的有限性,決定了其出資應具有可移轉、可隨時兌換性等清償功能。這就使有限合伙成員流動而其在合伙中的投資份額不動,確保合伙資本的穩定和合伙的長期穩定。由此可見,有限合伙的穩定性和持久性強于普通合伙。



              2、有限合伙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。

              普通合伙中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,一旦合伙經營失敗,合伙人不但得不到合伙財產,而且還要用個人財產償還合伙債務。高風險使得投資人非常謹慎,相互信任成為合伙的重要條件。而有限合伙由兩種合伙人組成,即至少應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。兩種合伙人所負責任形式不同。有限合伙采取混合責任制,有限合伙責任制無限責任制并存于一個有限合伙之中,這使普通合伙人的無限責任部分也得以減輕。由于有限合伙承擔有限責任的規定,吸取了公司有限責任制的長處,拓寬了融資渠道,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。

              聯系方式

              • 電  話:15137162782
              • 聯系人:高經理
              • 手  機:15137162782
              • 微  信:15137162782